返回首页 在线订单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21-60766769

产品分类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
发布时间:2017-06-15 点击次数:

北京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本市教育发展规划,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在接受教育、参加各类活动、评优选先及奖励等方面,与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日前,《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由此看来,北京市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入学的规定,是落实国务院教育政策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对于消除身份歧视观念、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具有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发展的快速推进,城镇人口出现多元化倾向,城市户籍人口与农村外来务工人员长期并存。农民工群体成为城市人口结构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为城市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按照共享发展的理念,他们应当拥有城市户籍人口的部分权利。而切实解决其子女入学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城市人口同等的权利,也是城市开放程度与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是对农民工的全方位接纳与认可。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同在蓝天下,共享社会的阳光。虽然各级政府以及农村中小学校出台各项政策与措施,大力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但是留守儿童长期远离父母,没有亲情的浸润与抚慰,仍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而通过随迁的方式,使农民工的子女跟随父母到城市生活,不失为解决留守儿童教育的重要方式。这不仅可以让农民工的孩子享受更加优质的教育,而且有利于农民工安居乐业,更好地服务城市发展。

当然,农民工随迁子女与城市户籍人口子女因为家庭背景与生活环境不同,有着客观存在的差异,非政策性规定所能消除。要真正实现二者的平等相处和无障碍融合,仅靠混合编班是不够的,还需要基层教育工作者以包容的心态、共享的理念、交融的意识,积极发掘农民工随迁子女身上的潜力与优势,缩小其与本地学生之间的发展差距,克服其自卑心理,让其享受到城市教育的阳光,真切感受到教育公平的温暖。

 
电话:
021-60766769
手机:
15216837090